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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财建〔2015〕35号
巫山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县国土局:
为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度,根据近年廉租住房建设计划任务及其推进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县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9793.8万元下达你局,请专项用于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年终决算在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9764.8万列2210101“廉租住房支出”和29万列2120702“廉租住房支出”。
巫山县财政局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