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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目录
1、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 5
19、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保留、注销). 8
21、 矿产资源开采许可(新设、变更、延续、注销)... 9
5、 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含用途、称谓、地址、权利人不发生变化的)... 11
6、 房屋赠与、交换、继承土地使用权变更土地登记... 11
14、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2
31、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15
34、 房屋赠与、交换、继承土地使用权变更土地登记... 16
37、 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含用途、称谓、地址、权利人不发生变化的)... 16
52、 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项目危房备案(遗留问题)... 19
53、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作价入股、破产、房屋调拨等导致房屋转移的转移登记 19
76、 因婚姻关系变更导致权利人增加或减少的转移登记... 23
93、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查明、占用、残留、压覆)... 26
99、 重庆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查(报告)认定... 27
实施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条、45条;《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54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令)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4、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建设用地审批)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222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第27条
;《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解放军总后勤部关于加强军队空余土地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土地利用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五十九、第
六十条、第六十一条;《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0、11、12、13、14、15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中有关规定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1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54条;《房地产管理法》第7-21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3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二十三条;《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市场处
实施依据:《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建设部[1991]第12号令);《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渝国土房管发[2004]7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屋征收管理处
13、 城市房屋拆迁项目转让许可
实施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1]第305号令)第十九条;《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市人大[2003]第5号公告)第十九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屋征收管理处
实施依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物业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建设部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等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市场处
实施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开发管理处
实施依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2号令)、《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开发管理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2号)第三十五条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2010年9月8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0]137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19、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新办、变更、延续、保留、注销)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条、第十六条;《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第四条;《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89号公告)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66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开发管理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六条;《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2号令)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1998年第89号公告)第三十七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十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十二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第十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十五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第十二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0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防办
实施依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1号)、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防办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2条;《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土地管理法》第37条、58条;《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第36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十二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规划处
5、 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含用途、称谓、地址、权利人不发生变化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建设用地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14、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土地利用处
实施依据:《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37号令)第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土地利用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五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二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八、三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八、三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6条;《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规划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六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八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七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七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八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三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一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31、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37、 土地使用权更名登记(含用途、称谓、地址、权利人不发生变化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37号令)第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二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八、三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八、三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六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八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二十七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七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三十八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土地利用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土地利用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第五条、第六条;《土地登记规则》(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公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关于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建发【2001】147号);《关于实施主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意见的补充通知》(渝建发【2002】170号);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危旧房改造工程危房确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3】44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53、 企业改制或企业合并、兼并、作价入股、破产、房屋调拨等导致房屋转移的转移登记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九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九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56、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三改企业”)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九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通知》(渝府发[1999]10号);《重庆市城镇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办法》(渝住改发[1994]08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住改发[2004]147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重庆市计划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关于集资合作建房审批程序的通知》(渝住改发[1999]170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集资合作建房相关问题的通知》(渝住改发[1995]100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发展重庆市城镇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通知》(渝住改发[1997]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渝府令第202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集资合作建房审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7]236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住房改革与保障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二、三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八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九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五十九条;《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重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屋征收管理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八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屋征收管理处
实施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渝住改发[1994]07号);《重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非成套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1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申办程序》(渝住改发[1995]110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出售非成套公有住房申办程序>的通知》(渝住改发[2001]202号);《重庆市住房改革办公室关于取消公有住房出售现住房折扣的通知》(渝住改发[2004]77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70、 集资合作建房完善产权批复(遗留问题)
实施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通知》(渝府发[1999]10号);《重庆市城镇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办法》(渝住改发[1994]08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集资合作建房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住改发[2004]147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重庆市计划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关于集资合作建房审批程序的通知》(渝住改发[1999]170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集资合作建房相关问题的通知》(渝住改发[1995]100号);《重庆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规范发展重庆市城镇集资合作建房工作的通知》(渝住改发[1997]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渝府令第202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企业集资合作建房审批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7]236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住房改革与保障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八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五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五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九、五十一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三十五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二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十九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二、四十三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五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七、七十二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六十二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四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六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六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六十八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六十二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六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四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九、五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五十一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九、十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九十条;《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九、五十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五十一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房屋登记办法》第五十九条;《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五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房地产权籍处
实施依据:《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2004年1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发布)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等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1999年7月15日国土资发[1999]205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2003年9月25日国土资发[2003]136号);《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2002年8月21日渝国土房管发[2002]670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三条、第十六条:《矿产资渊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第四条;《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l998年第89号公告)第五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66号);《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价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74号)第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第七条;《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处
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根据矿产资源勘查登记有关规定(1998年4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发布)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414号)、《关于开展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27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四十五条;《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414号)、《关于开展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27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
实施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地质灾害责任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74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行使主体:地防办
实施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第四十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地防办
实施依据:《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9号令第三条、第八条
收费依据和标准:收费
行使主体:地质环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