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知”。一是应知灾害点类型、具体地点、灾害规模、影响户数与人数。二是应知灾害点的转移路线和具体应急安置地点。三是应知灾害点发生变化时如何上报。四是应知各监测阶段的时间与次数。
“四应会”。一是应会在灾害点设置监测标尺和标点,实施监测。二是应会简易监测法,利用简易监测工具进行测量。三是应会记录、分析监测数据,并做出初步判断。四是应会采取措施进行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县国土房管局)
渝公网安备 5002370200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