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土地规划项目不予受理。
二、由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建设用地预审。
三、向市国土房管局申报年度用地计划。
四、组织报批资料,由县政府请示市政府用地批复。
五、按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供应土地。
渝公网安备 50023702000124号